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幸福路860号宝胜小区D区3号楼703室(第二次拍卖)的公告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10-15 15:54   编辑:    来源:    阅读: 5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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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

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

拍 卖 公 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31日10时至2020年11月1日10时止(延时的除外,延时规则详见《竞买人须知》)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(网址:http://sf.taobao.com,户名: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)进行公开拍卖活动,现公告如下:

一、拍卖标的: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幸福路860号宝胜小区D3号楼703室【不动产权证号:L201314720号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:莆国用(2014)第J00418号】的房地产。

用途为:住宅,建筑面积为:244.73,其中703室住宅建筑面积为224.83,柴间建筑面积为19.9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:105.15,土地使用权类型:出让。

二、拍卖方式: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,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。

起拍价:169.2,增价幅度:5000元。

保证金:22元。

三、咨询、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: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30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;本宗拍卖房产未扣押到钥匙,竞买人自行看样。

特别提醒: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,责任自负。

四、本次拍卖,按房屋现状进行,其外观、结构、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。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。拍卖人对房屋外观、质量问题、结构调整、固定装修损坏、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,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,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。

五、房屋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。买受人除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外,还需自行办理水、电、煤等户名变更手续,相关费用自理。水、电、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,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。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,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,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,及因办理二次、三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担,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,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。涉及违法、违章部分,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。

六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,应于2020年10月20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,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;逾期不提交的,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。

七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应于2020年11月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(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)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(户名: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,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,账号:35050163620709123456)

八、买受人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、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(地址: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马巷233号)签署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,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、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。

九、标的物的产权登记手续(包括可能存在的初始登记和第二次、第三次过户登记)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所涉及的一切税、费、土地出让金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、水、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
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。

举报监督电话:0594-2281790

业务咨询电话:13666926883,承办人:许翔(执行员)。

网拍辅助机构博通大成公司:13666926167

咨询时间:工作日时间上午:9:00-11:30 下午: 15:00-17:30

年十月十五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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